赞!调解员72小时追“薪”120万余元
2023-07-13 19:01:35 点击量:
7月8日至10日,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前海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监察大队、街道经发办开启联调模式,调解5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帮助张某某等5名劳动者“讨薪”120万余元。
调解现场。
2019年9月2日至2021年5月15日,张某某等5人分包某公司的钢筋、土建工程,双方口头约定按进度支付工程款。2022年11月8日,张某某等5人找该公司结算工程款,对方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未予支付。7月8日,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张某某等5人到该公司门前围堵,相关部门得知后,将5人引导至前海街道调委会。
前海街道调委会了解纠纷来龙去脉后,立即深入调查。由于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为此,调解员一方面疏解当事人情绪,与张某某等人耐心谈话,讲解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合同法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让当地经发办工作人员与该公司项目经理信某某取得联系,当面沟通交流。
考虑到农民工缺乏书面证据,调解员重点做信某某的思想工作,向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分析案件性质及利害关系,希望此纠纷能够通过调解及时得以解决。
与此同时,调解员深入分析研判此纠纷,就可能涉及的问题做了充分准备,制定了一套解决方案。然而调解过程不容易,双方都以种种理由为借口不肯让步。连续3天,调解员耐心与双方谈心谈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成双方就款项确认、支付等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后,调解员指导当事人向当地法院申请进行司法确认。
法院裁定书。
“十分感谢调委会的帮助,原以为要拖很久的问题,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拿着法律文书,张某某等人露出了笑容。
“以后遇到此类问题,要依法解决,不能任性,知道了吗?”“知道了,之前是我们不对,以后我们一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离开调委会前,张某某对调解员说。(通讯员 冯燕 王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