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乌苏啤酒状告“鸟苏啤酒”获赔208万元
2024-03-07 11:09:06 点击量:
日前,南京中院审结的一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判决生效。侵权人极力攀附模仿红罐装“乌苏”啤酒,生产和销售红罐“鸟苏”啤酒,南京中院一审全额支持了权利人208万的赔偿请求。江苏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无论在繁华的城市 还是边远的村镇 处处都有乌苏啤酒的“身影” 乌苏啤酒已成为新疆人生活中 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 但是 大家可要注意了 你手里的乌苏绝对不能多个“、”
(来源:天山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