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匹马啃食百亩麦田,损失怎么担?司法调解开“良方”
2月23日,牧民阿某发现自家的马群不见了,便根据头马GPS定位找到马匹,并向当地派出所报警,要求121团职工归还马匹。
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后,按照“警调对接”机制,联系121团司法所前来联合调处。
2月23日12时许,司法所和派出所第一次组织双方调解,牧民坚称马匹没有啃食麦田。民警查看了事发地周边的公共视频,对相关痕迹及马粪进行检验分析,证实马匹确实啃食了麦田。
2月26日,第二次调解拉开帷幕,调解员带领阿某提前往机井连马圈辨认马匹,经清点确认,马圈里的55匹马均为他们所有,但数量不足,应该是63匹,希望相关部门先查明事实,否则不再接受调解。
调解过程中,阿某与叶某认为团场职工索赔的麦田损失费、马匹喂养费等合计17.3万元的金额过高。第二次调解没有结果。
2月27日,针对牧民提出马匹数量不足的问题,派出所再次询问所有当事人,得知马匹管理人员因考虑到部分马匹怀孕,混合饲养可能发生意外,于是将怀孕的8匹母马赶往6连马圈单独饲养,故实际扣留的马匹数量确实为63匹。
所有的事实都清楚了,如何赔偿依然是个难题。
3月1日,阿某与叶某因此次纠纷前往八师石河子市信访局信访,要求121团农户归还马匹,矛盾再次升级。
八师司法局调解员采取“背对背”的调解策略,组织当地法官和司法所调解员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向阿某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经过反复沟通,二人最终承认在看管方面存在疏忽,表示愿意赔偿,但认为赔偿数额17.3万元过高,希望能重新协商赔偿数额。
随后,调解员又与两户团场职工协调,最终要求牧民赔偿9.49万元。3月18日,矛盾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这场纠纷终于得到圆满化解。(通讯员 袁勇 蒙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