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陪妻子练车,结果双双被罚……
2024-05-29 12:28:45 点击量:
5月17日,兵团第五师塔斯海垦区公安局民警大队在兵地融合大道路段设卡检查过往车辆。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行驶到检查点不远处,突然靠边停车,随后驾驶人下车换乘后排,该举动引起执勤民警的警觉。
民警上前询问时,夫妻二人均不承认换座之事,直到,大队值守民警调取公共视频,张某看完后才承认自己是无证驾驶。
据了解,张某近期准备参加科目三考试。当天她乘坐丈夫牛某的车从市区返回家中,途中想练练车技,于是坐上驾驶座,牛某则在一旁指导。
民警依法暂扣了牛某的驾驶证和车辆。5月20日,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对张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营运客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500元罚款,对牛某将非营运客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1500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不能将车交给
没有获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
请抵制无证驾驶
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