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手后没关紧水龙头,俩男子大打出手!法院判了
2024-07-01 17:05:49 点击量:
2023年9月10日16时50分,牛某在阿拉尔市一个公厕门口的洗手池洗手,随后关了水龙头,但水龙头仍在滴水。公厕管理员吴某巡检设施时,恰好看到这一幕,立即上前劝说牛某节约用水,洗完手应关紧水龙头。
牛某听此,和吴某理论起来,双方互不相让,从口舌之争变成拳脚相向。这场打斗致使牛某双眼钝挫伤、右侧鼻骨骨折,被鉴定为轻微伤。事后,牛某以吴某损害其健康权为由,诉至阿拉尔垦区法院,要求吴某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1万元。
庭审期间,吴某对双方争吵一事无异议,但坚称牛某的损伤多是其自身疾病所致,且因牛某态度嚣张,口出恶言,他才怒而动手,因此不愿承担赔偿责任。牛某则提供了事发后公安机关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住院材料等证据,证明其伤情确系吴某造成的。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结合双方当事人在庭审中的举证、质证以及各自陈述,法院认为,牛某受伤确实是吴某造成的,吴某应当承担牛某的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经计算,牛某因此事产生的经济损失共计8000元,考虑到牛某亦有过错,综合本次冲突的起因、过程、损害结果等因素,法院酌情认定牛某自行承担30%的责任,吴某承担70%的责任,即赔付牛某5600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
节约用水人人有责,但提醒他人节约用水要注意方式方法,冷静克制,切勿鲁莽行事,以免引发冲突和纠纷。(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曾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