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性调解室为预付式消费纠纷寻找“最优解”
工作人员在常州街片区行业纠纷调解室内化解矛盾纠纷。受访单位供图
常州街片区位于百园路司法所辖区,这里有被评为国家级旅游悠闲街区的“新天润美食天街”,商户众多,近年来消费纠纷呈增加态势。为充分发挥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今年3月,百园路司法所牵头,整合辖区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劳动监察、餐饮协会等力量,成立了常州街片区行业纠纷调解室,专门化解涉企商事纠纷。该调解室自成立以来,化解各类纠纷58件,涉及金额9.8万元,为企业、行业解答相关法律咨询160人次。
“调解室根据实际情况,对矛盾进行有序分流,给出定制化和解方案,确保矛盾纠纷不扩大不激化。”刘锐表示。
2022年6月,何某等3人分别在某健身房办理了“一对一”游泳加健身次卡。今年初,因健身房经营者变更,3人再次进店消费时,被告知原健身卡无法使用,需再次充值激活方可使用之前剩余的次数。3人不满,分别向商家提出退款、继续提供服务、赔偿损失等主张,均遭到拒绝。之后,3人拨打12315及兵团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
纠纷移交至常州街片区行业纠纷调解室,师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三大队工作人员齐海霞、芦军走访调查核实,发现虽然健身房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但健身房名称、公司公章均未变更,他们认为健身房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为何某3人提供服务。健身房经营者孙某对此不服,范彩英向其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表明消费者有要求商家全额退还未消费金额的权利。同时,范彩英结合何某3人的意思表示,建议健身房继续为他们提供服务。
通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何某3人支付15元开卡费,激活会员卡,此后一年内消费完剩余次数;在此期间,健身房持续为他们提供服务。
据介绍,预付式消费是商家常用的营销手段,但因此产生的民事纠纷维权成本高,主要是因为涉案人数多、单人涉案标的小、被执行人可处置财产单一等。“联合多部门基于双方实际化解矛盾、调处纠纷,可缩短消费者的维权周期、降低维权成本,在矛盾调处过程中,也可解决企业经营中潜在的法律风险点。”刘锐说,今后,该所将结合实际,最大化发挥常州街片区行业纠纷调解室的作用,协同化解消费纠纷,创建良好消费环境。(作者: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房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