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这支队伍,兵团六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方案
近日,兵团党委宣传部、兵团党委全面依法治兵团委员会办公室、兵团民政局、兵团司法局、兵团农业农村局、兵团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兵团“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强调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培养机制规范、队伍结构合理、作用发挥明显的“法律明白人”工作体系,打造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法律明白人”队伍,每个连队(村、社区)至少培养5名“法律明白人”,为兵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律明白人”是指具有较好的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职工群众。
根据《实施方案》,各师市优先从以下9类群体中遴选“法律明白人”,即参加过“群众法治大培训”的连队(村、社区)“两委”委员;连队(村、社区)工青妇委员,聘用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连队(村、社区)警务室辅警;网格长;“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致富能手等各类人才;“群众法治大培训”优秀学员以及懂双语、能宣讲、善做群众工作的热心职工群众。
由师市司法局牵头,以连队(村、社区)为单位,按照职工群众自荐或者连队(村、社区)“两委”推荐、考核上岗程序,确定“法律明白人”。“法律明白人”应带头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连规民约、居民公约,积极参与“民主法治示范连队(村、社区)”创建,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各师市将紧密结合连队(村、社区)生产生活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对连队(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力度,着力提高他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实施方案》明确,“法律明白人”采取日常管理、评价激励、动态清退的管理方式。各师市要建立健全相关保障机制,为“法律明白人”履行工作职责、参与基层治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新疆法制报记者 房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