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师187团司法所 事前审查劳务合同防风险
2019-04-29 17:30:50 点击量:
本报北屯讯(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陈现 苏元柱)“你看,劳务合同上只写了月工资数额是多少,却没有写每天工时多长、是否购买工伤保险等,这不符合法律规定。”4月22日,在兵团第十师187团司法所,该所工作人员徐湘芸指着甘肃籍务工人员马某拿来审查的一份劳务合同向其解释道。
当地有些企业为了规避风险和责任,在用工合同中只写明工种、工资数额,但对每日工时多久、是否有休息日、是否为工人购买工伤保险、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都没有提及。徐湘芸告诉马某,应该将上述提到的问题全部白纸黑字写到合同里,以防不测。
徐湘芸的话并非危言耸听,早有先例。刘某在北屯市一家公司上班,今年2月16日,他进行作业时,不慎将左手绞入机器。但公司拒绝承担赔偿费用,理由是刘某由李某介绍进的公司,而公司在和李某签订的劳务合同中写有“务工人员出现任何问题都与公司无关”的条款。
187团司法所经调查了解到,李某也是务工人员,且不识字,他对签订的劳务合同内容不了解,其本人属于既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也不具有赔偿能力的人员。司法所通过多次调解,该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刘某各项费用8万多元。
马某了解后,恍然大悟:“这样的合同我不能签。”
据悉,去年该所调解各类纠纷118件,其中涉及合同纠纷、生产经营纠纷、劳务报酬纠纷等50余件,均缘于事前在合同中没有进行准确约定。今年,该所把好事前劳务合同审核关,自3月以来,已审核劳务合同30多份。
来源:新疆法制报
编辑:尉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