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这个司法所不简单,“四制”工作法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
在外打工,活干完了,钱却拿不到;家庭有矛盾,怨气无处撒;住房有问题,纠纷惹人烦……生活中遇到的小矛盾、微纠纷,在第九师一六三团司法所看来,这都不是事儿。11月5日,记者从该所了解到,该所推出的“四制”调解工作法,使团场人民调解工作得到创新发展。
今年5月22日,一六三团群众张某发现新入住的房屋墙面有裂痕,因此与楼房基建部门发生纠纷。一六三团司法所介入后,专职人民调解员负责调处,他多方了解并核实情况,发现双方矛盾焦点是对墙体裂缝的责任认定,遂建议对此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显示,房屋主体结构没问题,墙面出现裂痕是因为装修时涂刷漆面厚、湿度大引起的。这种情况下,施工方负责人孙某表示愿意帮张某修复,却遭到其拒绝。张某认为,自己买的是新房,现在修复,不仅家人没地方住,修复后也不美观。
对此,专职人民调解员一方面对张某耐心劝导;另一方面指出他的要求无理,裂痕问题并非房屋质量问题,对方依然愿意出资修复,应心怀感恩。“如果此事走诉讼程序,法庭依据证据判决,孙某可能无责,修复事宜还得靠你自己。”专职人民调解员说。
一次次的教育下,张某最终同意孙某进行墙面修复。
5月底,司法所组织“回头看”,张某家的墙面平整如新,他对司法所的后续服务很满意。
纠纷来了不推诿,调解期间热心、耐心、诚心,事情完结后坚持“回头看”,程序走完,案结事了,这是一六三团司法所推行“四制”调解工作法(首问负责制、排查自觉制、服务“三心”制、完结“回看”制)。今年5月至9月,一六三团司法所成功调处各类纠纷42件,涉及金额725.49万元。这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率为98%。
目前,该团已建成团、连、社区三级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网络,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2个,各领域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相互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对专业领域纠纷,该团安排法律服务工作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必要时还进行 “专家会诊”,提高调处成功率。(作者 房佳伟 王进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