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一线】房屋买卖谈崩了,搬家费谁来出?
2020-04-03 01:19:01 点击量:
“我们买房被骗了,咋样才能追回损失?”3月24日一大早,高某与妻子刘某敲开第六师102团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大门,请求帮助。
原来,高某与刘某从黄某处购置了一套二手房,先行支付购房款2万元,后了解到该房为保障性住房,不能办理过户手续。高某和刘某因此要求黄某退还购房款,遭到黄某拒绝,遂前来申请调解。
人民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及时致电黄某,黄某承认其所卖房屋是保障性住房,但称之前已向高某、刘某明确告知。此外,黄某表示,他可以向高某和刘某退还购房款,但两人要支付自己搬家花费的500元。
至此,人民调解员明白了,这起纠纷争议的焦点在于搬家费的给付。经调解,高某与刘某同意支付搬家费,黄某同意退房款,双方达成和解,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通讯员 胡艳 赵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