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地气!第一师司法局开展物业法规巡回宣讲
2021-07-07 12:00:00 点击量:
“刘律师,我刚给儿子买了套新房子,发现房屋质量有问题,我能拒绝缴纳物业费吗?”
“去年,我的自行车放在楼下被偷,我按时缴纳物业费,物业有责任赔偿吗?”
……
近日,在第一师阿拉尔市五团沙河镇幸福路鑫盛园小区,第一师阿拉尔市司法局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物业法规巡回宣讲的互动环节中,不断有居民、网格员及物业代表向阿拉尔市天沃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丽君提出法律问题。
此次巡回宣讲活动邀请刘丽君讲解民法典物权编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关内容。刘丽君结合物业矛盾纠纷,对小区广告费受益者、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买卖车位、车库合同等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讲解,令居民、物业工作人员及社区负责人受益匪浅。
在五团沙河镇春风路社区瀚林苑小区,刘丽君引用真实案例现场问答互动,在寓教于乐中普及法律知识。
居民们纷纷表示,这种普法形式特别好,听得懂、接地气。
活动现场,司法局干警还向居民们发放了《民法典知识点》《民法典读本》等普法读物,耐心解答居民们的法律咨询。
据悉,今年以来,第一师阿拉尔市司法局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不断拓展延伸法律服务功能,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此次巡回宣讲活动采取“日常宣传+分类施教”的模式,积极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张娅萍)